記者從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了解到,第十二屆河北省政府質量獎評選工作日前正式啟動,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單位可以申報。
省政府質量獎是河北在質量管理領域授予相關組織和個人的最高榮譽。省政府質量獎評審遵循科學、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自愿申報、好中選優、動態管理。申報及評審不收取任何費用。
申報范圍是,在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從事合法產品生產、工程建設、服務提供的單位(以下統稱組織);在河北省內從事質量工作的自然人,包括在企事業、政府部門、社會團體、行業組織、學校和科研單位等組織從事質量管理、質量科研、質量教育和培訓、質量宣傳等方面人員(以下統稱個人)。
申報組織獎要求,積極推行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導入并實施卓越績效管理,實施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并有效運行。創制先進標準,積極參與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在質量水平、創新能力、品牌影響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并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依法誠信經營,近5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等事故,無相關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申報個人獎要求,從事質量或質量相關工作5年以上,且在省行政區域內從事質量工作不少于3年。有較強的質量意識和創新意識,在質量管理實踐中形成特色的方法、經驗或成果。遵紀守法,無相關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此次評選鼓勵創新能力強、質量管理水平先進、符合產業發展方向、成長性強,特別是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領域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京津產業轉移入冀單位,以及能夠帶動區域經濟發展、具備良好經濟社會效益的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新興服務業、現代農業、公共服務等行業的組織積極申報。鼓勵為河北產業和行業技術水平提高、技術創新、質量水平的提升作出突出貢獻的一線技術工人和工程技術人員積極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