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有效應對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事故危害,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市政府《關于開展應急預案評估修訂工作的通知》,對現行的《石家莊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河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定,編制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所規定的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應對工作。對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生活飲用水污染等事件,由衛生健康部門依據相關規定,牽頭組織防控和應急處置。
四、修訂前后的主要變化
一是修改了預案名稱。將原《石家莊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改為《石家莊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將預案內容涉及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統一改為“食品安全事故”。
二是實化了預案適用范圍內容。預案適用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所規定的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應對工作。對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生活飲用水污染等事件,由衛生健康部門依據相關規定,牽頭組織防控和應急處置。
三是調整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緊密結合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和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對食品安全事故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職責進行了必要的調整。根據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第二次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了指揮部成員單位市林業局的職責等。
四是完善了事故調查工作事項。按照《河北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求,結合我市具體實際,對事故前期調查和事故應急處置的相關內容進行具體細化和完善,增強了其可操作性。
五、主要內容
預案分七部分,共40條。
第一部分“總則”共5條,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和事件分級。
第二部分“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共5條,包括市指揮部、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現場指揮部、工作組、技術支撐機構。
第三部分“預警與信息報告”共6條,主要是規定了風險監測、信息通報、預警分級、預警發布、預警行動、信息報告的要求。
第四部分“應急響應”共9條,主要是明確先期處置、響應分級、分級響應、響應措施、較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一般食品安全事故處置、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維護穩定、響應調整與終止等方面。
第五部分“后期工作”共5條,包括善后處置、責任調查、總結評估、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
第六部分“有關保障”共5條,包括人員技術、物資經費、醫療救治、信息、社會動員等方面的保障要求。
第七部分“預案管理”共5條,包括預案編制、預案修訂、預案演練、宣傳與培訓、預案實施。